卷二 · 方案卷

獐子岛(002069)× 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 × 连云港力群食品
三方协作研判

交集不在资金,在渠道与闲置产能

内部文件 · 不对外发送

事实基础:卷一(2006—2025 年报 20 份 + 2026 半年报)、连云港力群既有尽调与商机档案
编制日期:2026-09-19



一、先说结论

三方之间存在真实可做的协作,但不在资金和资本层面,只在渠道与产能层面

可以做的是三件事:日本市场的客户交叉引荐、荣成—连云港出口带的通道互补、獐子岛闲置韩国法人的平台复用。
不能做的是三件事:任何形式的国资平台对力群授信、力群进入獐子岛体系的资本安排、獐子岛品牌向农产品授权。

全部协作的推进节奏被一个外部事件卡住:獐子岛 5.22 亿元定增的审核结果。在它落地前,凡是涉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、资产使用、股权安排的动作都应冻结。

二、三方各自的真实位置

獐子岛(002069)

能拿出来的

拿不出来的

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(海发集团)

位置: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,2024-12-11 成立,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国资委。

正在做的事:承接上市公司资产逾 2 亿元、为 4.95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、拟以 5.22 亿元认购定增、与大连海事大学共同投资水下装备公司、通过大连海发文旅承接文旅资产、通过香港海发供应链承接跨境债权。

关键判断:海发集团的风险预算已经用满。 4.95 亿元担保 + 5.22 亿元拟出资,合计超过 10 亿元敞口,全部押在一家上市公司身上。同时它在 2025-12-11 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,明确自身"不自行开展大规模、商业性的海产品养殖生产活动",业务定位收窄为资产租赁、园区服务、产业孵化。

推论:把海发集团当作资金方或授信方来设计方案,方向是错的。它现阶段的角色是上市公司的救助人,不是产业投资人

连云港力群食品

能拿出来的

拿不出来的

三、先划红线

以下六条在方案设计前就应固定,不进入谈判。

红线一 · 定增审核期冻结资本类动作

獐子岛定增自 2025-05-22 提出,至 2026-08-22 仍在审批链条中。审核期内新增关联方、新增关联交易、上市公司资产对外租赁或授权,都会成为交易所问询点,可能延长审核。任何涉及上市公司资产或股权的安排,一律等定增落地。

红线二 · 内幕信息隔离

獐子岛是审核期内的上市公司。与其接触只使用公开披露信息;不主动索取、不接受未公开的客户名单、资产处置计划、定增进展。若对方主动提供,应当场拒收并留痕。

红线三 · 不把力群介绍给国资平台做资金合作

力群两项未清事项在纯居间结构下不构成签约障碍(我方零资金敞口、不持货权、不担保收汇),但把一家法定代表人涉刑事案件结论未明、财务不公示的企业,推荐给正在承担 10 亿元救助敞口的地方国资平台做授信或保理,风控与合规上都过不去,且一旦出问题,损失的是我方在大连国资体系的通道

红线四 · 双客户身份隔离

若我方同时受聘于獐子岛或海发集团,又自主撮合力群,身份重叠即触发三条处理规则:信息隔离、每笔交易服务对象单一、主动向双方披露另一侧身份。方法论与行业研判可以共享,具体客户信息与报价不可以。

红线五 · 客户归属先于客户交换

獐子岛的日本客户是獐子岛的,力群的日本客户是力群的。我方在交叉引荐中是促成方,不得把任何一方的存量客户登记进我方的受保护名单。这一条如果不先讲清楚,后面的费率谈判没有基础。

红线六 · 连云港主体合规前置核查

獐子岛 2025 年提起的商标专用权侵权诉讼中,被告包含连云港福冠堂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鑫之满商贸有限公司(均已调解结案,各赔偿 1.25 万元)。在向獐子岛提出任何合作前,必须先确认力群体系各主体与这两家公司无股权、人员或业务关联。这是开局的第一个问号,由我方主动排除,不要等对方提出。

四、三个可做的抓手

抓手一 · 日本市场客户交叉引荐

为什么成立

獐子岛的冻煮贝对日出口连续多年保持稳定规模,日本是其长期稳定市场。力群的主力市场同样是日本,且日本是中国大蒜出口中单价最高的市场——2026 年 1—4 月中国对日出口 12,790 吨、均价约 3,114 美元/吨,是保鲜大蒜整体均价(984.7 美元/吨)的 3.2 倍。

两边的日本买家同属食品进口商、综合商社、餐饮与商超批发体系,客户池不重叠、渠道结构同构。双方各自向已有客户增加一个品类,比任何一方新建国别渠道都便宜。

怎么做

明确不做的

不做同柜混装。水产冻品要求 -18℃,保鲜蔬菜要求 0—4℃,温区不兼容;水产对日出口还需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与检疫程序,与蔬菜通道完全不同。强行混装会同时拖慢两条线,并把一条线的检疫问题传导给另一条。协作发生在客户层面,不在集装箱层面。

敞口:零 | 启动条件:三方 NCND 签署 | 见效周期:3—6 个月

抓手二 · 荣成—连云港出口带的通道与产能互补

为什么成立

獐子岛在山东威海荣成有两个实体:荣成食品(2025 年营收 1.21 亿元、净利 558 万元,持进出口业务)与荣成养殖(营收 4,675 万元、净利 413 万元,但净资产 -1.04 亿元)。荣成与连云港同属黄海出口辐射带,货源半径与港口选择高度重叠。

力群体系内的力拓国际货运代理(持股 80%)专做国际货运代理与报关,一非供应链管理做仓储物流。

怎么做

为什么这条排第二而不是第一

它不需要资本、不触及上市公司股权、不进入定增审核的敏感区,理论上最快。但它落在子公司经营层面,决策链条短、金额小,对上市公司报表几乎没有影响,因此在獐子岛管理层的优先级上未必靠前。推进时应直接对接荣成主体,不要从集团层面切入。

敞口:零(纯服务采购) | 启动条件:无前置 | 见效周期:1—3 个月,试跑 2—3 批

抓手三 · 獐子岛韩国子公司的闲置平台复用

为什么值得做

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:注册资本 1,660 万美元、净资产 3,228 万元,2025 年全年营业收入仅 10.1 万元,净亏 224 万元。这是一个手续齐全但几乎完全闲置的韩国本地法人。对獐子岛而言,它现在是纯粹的成本项。

力群的韩国线卡在本地落地能力上。

必须先纠正一个可能的误解

韩国本地法人不能绕开大蒜配额。大蒜在韩国属关税配额(TRQ)项下的国营贸易品目,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(aT)独家持有配额进口权,通过 aTBid 招标放量,且只在国内减产年放量。配额外关税:鲜蒜与干蒜 360%、冷冻蒜 27%、醋酸调制蒜 36%。中韩自贸协定对大蒜及其冷冻、干燥、调制、暂存全部细目均为让步排除,没有协定红利。

因此本地法人的真实价值只在三处:

  1. aTBid 投标与履约的本地主体资格
  2. 韩国境内加工与再销售——把进口环节的关税档从鲜蒜 360% 移到冷冻 27% 或调制 36% 的通道上
  3. 本地仓储与收汇

硬前置条件

税则归类必须先确定,顺序不可颠倒:① 确认买家实际报关税则号 → ② 确定适用关税档 → ③ 再询价。 现有测算中韩国线离岸价 1,900 美元/吨系倒推所得,中国海关"冷冻大蒜"项 2026 年 1—4 月仅出口 50 吨(3—4 月为零),样本不可用。归类未定前,任何报价都不能作为对外承诺或测算依据。

为什么排第三

它涉及上市公司境外子公司的使用安排,属关联或租赁性质,必须等定增落地后才能谈(红线一)。

敞口:中 | 启动闸门:定增落地 + 税则归类确定 + 抓手一跑通零事故 | 见效周期:12 个月以上

五、三条明确否掉的路径

否掉一 · 香港海发供应链为力群提供贸易融资或保理

香港海发供应链有限公司由海发集团直接控制,已受让獐子岛香港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,承担集团跨境资金与债权功能。表面上它能补上力群"无授信"的缺口。

不成立的三个理由

  1. 海发集团已承担 4.95 亿元担保 + 5.22 亿元拟出资,风险预算用满,不可能为体系外民企新开敞口
  2. 力群两项未清事项未澄清,地方国资的合规审查过不去
  3. 一旦推进受阻或出事,损失的不只是这单业务,而是我方进入大连国资体系的整条通道

力群的资金缺口应当继续按既有方案解决:垫资限定为存量自有资金、禁用新增授信、首批上限 500 万元、完整批次履约验证后才提高。这条路不要从国资侧找答案。

否掉二 · 力群进入獐子岛体系的资本安排

既有尽调已于 2026-09-02 结论力群不适合作资金或资本合作方。叠加獐子岛正处定增审核期,新增关联方或资本安排会直接成为审核障碍。此路在定增落地前完全封闭,落地后仍需重新评估力群的两项未清事项。

否掉三 · 獐子岛品牌向农产品授权

獐子岛 2025 年以原告身份提起十余起商标专用权侵权诉讼,被告遍及大连、莱州、瓦房店、唐山、安丘、连云港及短视频平台,品牌管理正处于收紧期。此时把"獐子岛"或其副品牌授权给农产品品类,会同时造成三个后果:品牌跨品类稀释、维权边界模糊化、授权管理成本上升。

品牌是这家公司仅存的几项优质资产之一,不应在它最弱的时候被用来换短期收入。

六、我方角色与收费结构

角色定位

我方在三方协作中是促成方,不是资金方、不持货权、不担保收汇。沿用既有《农产品海外订单对接服务协议》的居间结构(2.0% / 3.0% / 4.5% 分线定价),但必须新增一份三方保密与不绕单协议(NCND)。

三方 NCND 必须写死的四条

第一,各方客户的原始归属

协议签署时,各方书面声明其存量客户范围(只声明类型与量级,不交换名称)。交叉引荐后产生的客户,归属于引荐方;被引荐方不得直接接触引荐方的其他客户。

第二,计费基数是出口报关单与商业发票金额孰高,明文排除利润与净额口径

这一条不能让。一旦改成按利润分成,成本由对方单方掌握、可被做低,我方失去全部核算能力。配套保留核对权(可退让为盖章摘要,不可完全取消)。

第三,绕单违约金必须设金额下限

建议报价成交额 8% 且单笔不低于 20 万元,可让至 6% / 10 万元,下限不可取消。没有下限,小额绕单的诉讼成本高于可追偿金额,条款形同虚设。

第四,NCND 存续期至协议终止后 36 个月(底线 24 个月)

关联方范围明确涵盖各方控股子公司、股东控制企业、高管近亲属企业及任何指定第三方。力群侧需点名覆盖群力农业、力拓国际货运代理、驰盛/非余/非诚国际贸易、一非供应链。

四类不利条款的自查

类型在本方案中的表现处理
以保密协议替代不绕单协议对方可能只愿签 NDA拒绝。NDA 保护信息,NCND 保护成交,两者不可替代
对价缺失交叉引荐被说成"互惠互利、不涉费用"费率必须在首次引荐前书面确定,无费率不引荐
议价推后"先做起来,费率以后再谈"拒绝。已有教训:名单先出,协议就没有议价基础
决定权让渡由对方单方判定某客户是否为我方引荐改为登记制:我方提交登记单,对方 5 个工作日内确认或举证异议(须举证登记日前 12 个月已有实质往来),逾期视为确认

七、分阶段推进表

阶段时间动作敞口进入下一阶段的闸门
Phase 00—2 个月完成红线六的连云港主体关联核查;签三方 NCND;启动韩国税则归类核实(先查买家实际报关税则号);不交换任何客户名单NCND 签署 + 关联核查清白
Phase 12—6 个月日本线双向交叉引荐,第一批只登记中小进口商;荣成—连云港通道试跑 2—3 批Phase 1 零收汇事故、零绕单、通道试跑通过
Phase 26—12 个月扩大日本线登记范围至枢纽型客户;评估大连普冷冷链的保税仓在特定批次的使用定增落地 + 税则归类确定
Phase 312 个月以后韩国子公司平台复用谈判Phase 2 全部达成 + 力群两项未清事项已澄清

闸门设计的用意:把风险门槛嵌进时间表,而不是取消深度协作的诉求。每一阶段的敞口都由上一阶段的实际履约记录解锁,任何一个闸门未达标即停在原阶段,不跳级。

八、最后三句判断

第一,这三方的交集比看起来小

獐子岛缺钱、海发集团缺风险额度、力群缺授信——三方都缺资金,没有一方能补另一方的资金缺口。真正的交集只在渠道与闲置产能上,方案必须围绕这一点设计,任何往资金方向的延伸都是错的。

第二,最先该动的不是最大的那件事

荣成—连云港通道互补金额最小、决策链最短、零敞口,应当第一个落地,用它来建立三方之间的履约记录。韩国平台价值最高,但它排在最后,因为它需要定增落地和税则归类两个前置条件,而这两件事都不由我方控制

第三,整个方案的时钟不在我方手里

獐子岛定增已提出 15 个月未获批,它既是上市公司解除退市风险的唯一路径,也是本方案 Phase 2 之后所有动作的闸门。在它落地前,把精力放在 Phase 0 和 Phase 1 上是唯一正确的资源配置——这两个阶段合计敞口为零,且不依赖任何外部审批。